【国际能源网讯】6月12日,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开展潮州市海上风电预选项目竞争配置申报工作的公告》。
公告称,本轮竞配预选项目共三个,分别是粤东海上风电基地4-1项目、粤东海上风电基地4-2项目、粤东海上风电基地4-3项目;每个项目装机容量均为100万千瓦,总装机容量为300万千瓦。
(资料图片)
同一主体单独申报和代表联合体申报的全省国管海域项目数量不得超过3个。
原文如下:
关于开展潮州市海上风电预选项目竞争配置申报工作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3〕691号)有关要求,经潮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拟对潮州市300万千瓦海上风电预选项目进行公开竞争配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配项目基本情况
本轮竞配预选项目共三个,分别是粤东海上风电基地4-1项目、粤东海上风电基地4-2项目、粤东海上风电基地4-3项目;每个项目装机容量均为100万千瓦,总装机容量为300万千瓦。
二、申报主体参与资格
(1)申报主体应以企业总部名义或指定下属一家企业参与竞争配置(需提供该公司参与项目竞争配置工作的授权文件)。
(2)申报主体(含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诚信履约情况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申报主体(含主体所属集团)2022年以来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未发生2次以上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等情况。
(4)申报主体需向潮州市政府作出承诺;在取得项目开发权后,要及时与市政府签订项目开发建设协议,将承诺事项予以明确并保证落实。
(5)申报主体是联合体的,联合体须有绝对控股企业(占50%以上股权)。
三、申报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主体可以单独或组成联合体申报,其中联合体形式包括并不限于开发企业与整机等主要设备制造企业、央企与省内国企、省属国企与地方国企联合等,其申报由绝对控股企业作为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竞配。
四、申报数量
同一主体单独申报和代表联合体申报的全省国管海域项目数量不得超过3个。由潮州市发展改革局组织相关专家评分,评分结果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将每个项目评分前两名的申报主体名单及评分情况,连同其申报材料、佐证材料一并于2023年6月底前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五、报名及领取竞争配置工作文件
凡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配置的主体须在2023年6月16日前(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向我局报名,并领取项目竞争配置工作实施方案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申报主体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含联合体成员)。
4.无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未发生2次以上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等情况的承诺函(模板详见附1)。
5.企业承诺函(模板详见附2)。
6.申报主体为联合体的,应明确牵头申报主体企业及联合体成员等情况。
六、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
(一)递交时间
2023年6月 25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前递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相关要求
1.申请材料一式10份,必须封装成册、密封提交。
2.申报名称按照“申报主体+竞争配置项目名”命名。
3.申报材料应包含申报资格验证材料。
4.申报材料按资质文件、申报资格材料、佐证材料、评分指标等顺序,确保索引清晰,易于查证。
七、报名及提交资料地点
潮州市湘桥区新洋路华信大厦9楼13号房(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联系人:翁晓琳,电话0768-2219929。
附件1: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承诺函.docx
附件2:企业承诺函.docx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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